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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江苏省卫生厅、常州市卫生局医学新技术引进奖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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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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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了鼓励我市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人积极引进医学新技术,加快我市医学科技创新的步伐,促进卫生科技进步和学术发展,根据《省卫生厅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的通知》(苏卫科教〔2009〕8号)和《常州市卫生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的文件有关要求,现将2009年江苏省卫生厅、常州市卫生局医学新技术引进奖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9年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工作的要求如下:
1.根据《省卫生厅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的通知》(详见附件1)的具体要求组织申报。
2. 申报时需出具由卫生部认定的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于2009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本项目查新咨询报告书;
3.各单位根据省卫生厅限额申报要求,控制申报数量;
4. 2009年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首次实行书面材料和网上同步申报,并进行网上公布。各申报单位要根据网上申报方法要求,认真做好网络申报工作。
二、常州市卫生局医学新技术引进奖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奖励重点:成熟、适用、先进,有明显社会经济效益,有重要技术改进,填补市内空白,符合知识产权要求,引进的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应用性技术。
(二)申报项目条件:市内首家引进,依靠本单位的技术力量和设施条件,在防病治病工作中独立应用该新技术一年以上,积累了足以证明本单位己熟练掌握该技术的病例数,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并己成为单位常规开展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己获省卫生厅、局新技术引进奖、科技成果奖的项目不再申报本奖。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常州市卫生局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书一式二份,申报书格式详见常州卫生信息网(www.czws.gov.cn)-科教处-下载区。
2.技术总结报告一份。
3.发表论文(时间截止2008年12月31日),无论文发表者,申报材料一概不受理。
4.所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取得的经济效益附单位财务证明。
5.已获得相关的技术准入资格,不违反有关法律或法规,符合医学伦理原则。
6.必须附市级以上(包括市级)查新检索单位2009年出具的查新报告。
7.准备好申报新技术新项目的有关原始病历,供评审时查阅。
8.资料袋请填写并贴上“常州市卫生局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书首页”。
三、其它事项
(一)申报渠道: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将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直接报送我局科教处,其它单位由各辖市、区卫生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我局科教处,汇总表必须按照EXCEL格式要求,具体样式见附件2。
(二)同一项目原则上可同时申报江苏省卫生厅和常州市卫生局医学新技术引进奖。
(三)一个项目放一个资料袋,并提供具有完整资料的电子文档,以备查询与统计。
四、申报截止日期
1.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项目申报截止到2009年4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江苏省卫生厅受理截止日期是2009年4月30日)
2.常州市卫生局医学新技术引进奖项目申报截止到2009年6月1日
 
附件1:
 
省卫生厅关于组织申报二00九年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的通知
苏卫科教〔2009〕8号
各市卫生局、厅各直属单位 、各有关单位:
  为加速我省医学科技进步,促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引进和开展医学新技术,提高医疗卫生单位防治水平,根据《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奖励办法》,现将2009年申报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新技术必须为省内首家开展,填补我省同类技术空白,技术指标处于省内领先的医学新技术。
  2、申报的新技术必须属于成熟、适用、先进的医学新技术,并已得到同行承认、技术机理明确。
  3、申报的新技术与国内外已有同类技术相比较,其技术思路、技术原理或者技术方法上有创新和改进,主要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综合优于同类技术。
  4、申报的新技术已成为本单位常规开展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并已在本单位实施一年以上。
  5、积累了足以证明已熟练掌握该技术的病例数或使用例次数,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6、相关技术论文必须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
  7、已获得相关的技术准入资格。不违反有关法律或法规,符合医学伦理原则并已得到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批准。
  8、具有由卫生部认定的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名单见附件)于2009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本项目查新咨询报告书。
  9、研究类成果、管理科学、软科学项目不属于申报范围。
  二、申报数量:今年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实行限额申报。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及三级甲等医院限额申报20项、市属医疗卫生单位限额申报10项、其他单位限额申报5项。
  三、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书》、技术总结报告、查新报告、发表的论文、应用例次数及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等。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必须由病案和财务部门出具。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分别袋装。申报袋封面须注明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报人。
  所有申报材料评审后不予保留。评审结果公布一个月后,作为保密材料销毁。
  《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书》请到江苏省卫生厅网站(www.jswst.gov.cn)下载。
  四、申报单位及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核,并确保上报的新技术引进奖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要求。
  五、申报渠道:各市卫生局汇总后统一报我厅科教处,厅直单位和系统外单位直接报送我厅科教处。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按照EXCEL格式统一将申报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名称、完成人姓名(每人一列)、申报科室、学科代码统一录入。
  六、今年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在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实行网上申报和网上公布。网上申报方法,请登陆江苏卫生科研管理网(http://58.213.112.244),见《江苏省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审核使用说明》。
  七、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奖励总数不超过200项。
  八、申报截止日期:2009年4月30日。联系人:梁智,电话:025-83620713,传真:025-83620725。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卫生部认定的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
 
  1、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
  2、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监测与信息服务中心(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信息中心)
  3、北京市医学情报研究所
  4、天津市医学科技情报研究所
  5、河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6、吉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7、上海市医学科技查新委员会
  8、江苏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9、湖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10、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11、四川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12、海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13、云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14、甘肃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15、河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16、山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17、重庆市医学情报研究所
  18、深圳市医学情报研究所
  19、浙江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20、福建省医学情报所
  21、黑龙江省文献情报中心(哈尔滨医科大学图书馆)
  22、湖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23、北京大学医学信息中心(原北京医科大学医学信息中)
  24、中国医科大学图书馆
  25、吉林大学图书馆医科馆(原白求恩医科大学图书馆)
  26、山东大学医学图书馆(原山东医科大学图书馆)
  27、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图书馆(原同济医科大学图书馆)
  28、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图书馆(原湖南医科大学图书馆)
  29、中山大学医学情报研究所(原中山医科大学情报研究所)
  30、中国医学科学院华西分院医学情报研究所
  31、西安交通大学医学图书馆(原西安医科大学图书馆)
  32、中国科学院信息所
  33、中国中医研究院信息所
  34、中国人民解放军医学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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